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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几何时,爱着快乐奔走 - [没有日期的日子]
2008-05-09
有人说,写字的人内心都是流离失所的。
我常常很执着,因此很多时候不平静得难以入睡;我常常很无聊,寂寞地常常在我的空间里来回打转;我常常因此很疲倦,却又固执地忘记了我要去的方向;我难过地快乐奔走,大口地喝着凉水,心情坏得像被猫抓烂的旧衣裳。
还有人说,太伤感的人会变得不现实。
我学着去扎进现实生活。
一个人的时候去铁轨下追逐阳光,为什么就那么想拥抱阳光呢?它照进现实,也给现实一个融进幻象的机会。夜晚,伴着后背皮肤上的阵阵灼热感,我知道,我的行为跟我的心情一样,被现实从容不迫地强奸了一回,我还需要怎样的一个轮回呢?青春年少有很多理想,达到理想的前提是不是走进现实,和现实真正的做一回交易?
我在想那么多平凡的日子里我安静而快乐地度过,现在总在寻找世上难得而纯粹炽热的心灵,这只是一种盲目而不快乐的旅程,虽然走着,但却难以落脚。
我学着象鸵鸟一样,把头扎进沙堆而将自己最软弱的部分露在外面,其实无论怎么躲藏都有风沙吹进身体,倒不如昂着头去与命运争斗一番,知痛,会痛,感觉痛,未尝不是幸福!
长大?如果自己生活得独立些或许不会知道成长为我们勒下的痕迹。时间的沙,我的眼睛中迷离的血丝,空气纯净,笑容新鲜,这就是我对每份过往的回忆与挂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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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季节里,
没有风,
我仍可回望,
你站在晨光中,
说,
多么开心,陪你这一程.
我迎着秋雨,
登上迷雾的尽头,
采颉一颗红叶,
颜色是相思如血,
再看它的纹,
好像你生命中的寥落.
这是段心路,
有了你,
我愿望祈盼,
你回眸,微笑说,
爱,
原来是酒,饮了就化作思念.
你,注定离去,
我倾听追随的终声.
飘落那片胡桃,
静静的失落的青春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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闭了眼睛,再睁开,眼前有四只模糊轮廓的小猫,再闭了眼睛,再睁开,无数个我浏览过的形象,还有人……我找出每两个相同的图案,迅速地移动鼠标,呼地一下,随着几道蓝色的闪电夹杂着吱吱的声音,然后它们都消失了;人呢?有的,在我面前笑了一下就继续赶路了,他没跟我说要去哪儿,只是到了一个陌生的十字路口,然后混进一个有着晕红灯光的方向……另一些,每夜每夜地与我的思维纠缠在一起,白日里他跟我说:“我们还会见面,或许不会,但是我只希望你快乐。”我的眼里一片漆黑,被致密而迅速的黑洞洞缠绕着无法动弹。有风,没有声音,有嬉笑,有呼吸,更多的则是紧促的触摸与暧昧的告白,伴着凝重的眼泪从一段与过客的纠缠中呼地醒来……
人吗,去了总要回来,就像是他睡着了终归会醒。事实上有些人在梦中伴着呓碎的旧事永久地沉迷在那黑洞洞之中,当他再次能够有力量睁开眼睛,那便是他有个新的轮回或是已经解脱。
梦啊,能给你在现实中无法满足的欲望一个出口!若你是一个满足于逃避的人,它会让你有机会面对你避开的人和事,重温和他或她未余的感怀,也许仅仅因此你总会在清晨里带上满面的泪水。
我似乎习惯了这样的日子,醒了梦,梦了醒,闭了眼睛,再睁开,眼里黑洞洞,然后清晨又充满泪水。早上去跑步,跑完了吃早饭,晚上吃晚饭,午夜了再去跑步,躺在床上,喝奶,什么也不想了,某个时刻睡着……每天如此完整地对称,而又极其腼腆地懒得重复。
他走了,在我认识他一个礼拜之后。他有梦,那么的美,在他的脑海里,他有钱,有工作,有理想的对象、朋友……他有时卖醉,醉了有时听着我的电话,他也会笑得那么开心;但更多的时候他麻醉,脱着一身无辜的情绪躲在电脑荧屏面前,开着视频,也许就那样到天亮,只是我从不认识他身边的人,也从未跟他们对话,因此我不知道他们的世界。我只认识他,浩然,不,或者应该叫铭强,我也不清楚他的身份。我们相遇的原因,我问过,他没有告诉我,在我追问了几遍之后他终究没有说。我不问了,把曾经想过的包括关于他想认识我的最坏的原因也统统敲碎,不再抱怨,我明白,这是命,或许更可笑点-----是缘。
不得不承认,是他骗了我,我的一端感情和信任,用一种极其不顾后果的手段给了我一个认识他的机会;但后来我也骗了他,用我的善良和无知,也许触碰了他内心最柔软的角落,激起了几圈回念的涟漪。他要我去见他,他说会做我的男友,他说他不是个坏人。我满脑子激情而没有任何防备,坐上公车走了好远。
跟他说他是我见到的第一个与自己一样的或相近的人,他不是很喜欢跟我说话,或许是这种无形的缄默让我有了对热情的企盼和忠诚的想念。
我们的呼吸终于越来越近了,近的让我觉得世上的一切温情都不如他的气息可爱,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啊?我知道我必定要失掉一些东西,虽然他只是一个我认识 了几个小时的人。我不愿意想那么多了,只想要爱一种心态,久违的或许是新鲜的,是一种晚熟的急切和对未来憧憬的稍许恐惧,一种把心情交付于对你信任的人的那份归属感。
我打车回了学校,已经是午夜,宿舍的等已熄,没有再进去。他回家了,目送他的背影,我知道,那是两个人心中的距离,人虽然近在咫尺,可是却是两个世界的距离;我也明白了,我们的相识和过往只是一场梦中的片片碎金。
那一夜,我没有睡,坐在网吧,望着周围空空的机器,不停地用闪电把小猫变成烟灰。很冷,没有风,没有流眼泪,只是靠在椅背上瑟瑟地发抖,那颗颤抖的心不停地流汗,今夜我真的好冷!
校园的路上,大簇大簇的桃花像一张张带着春晕的人面,只是她们的花期太短,就如同花的颜色,淡淡的,不原给人留下印象。风吹了,一朵桃花散成几片花瓣,落了一地远远看去,成团的淡粉,这时你知道,春天就是这个颜色;若有一场小雨,一个夜间,带上一股尘土的气息,便有了成团的粉绿。于是,你的思念也就变成了回忆。它们缓缓地进入年的身体,赶走了懒散而疲惫的冲动,然后又变得急剧声速,像一颗硕大的血红细胞破裂散开,迅速深入你的思维,凝结成轻盈而甜蜜的虹影,那便是你梦中寻觅的一颗糖,粉红、红、或许是紫……没有味道!
是的,正如我想的,我的生活就是这样的一团乱麻,甚至不如说是过电影,只有剧幕而没有终了。
见他的第一面也是最后一面,我无数次挣扎着想要忘记他的脸,都无济于事。一个瘦瘦的背影,手臂上清晰的烟疤,布了斑斓血丝的眼角,还有沉浮不定的脚步……
记得从前不停地听《麻醉》,我没有再把它找出来听,只是在我的回忆里给它安排了一个位置,一个与梦等同的位置。这时,我的耳边响起了三毛那句话:“哦!天,我们不是如此的,我们曾经真真实实的认识过,也许那根本谈不上爱,但有什么另外的代名词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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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是我最痛的肋骨<转> - [那是爱么?]
2008-04-13
和凯歌相识纯属意外。
生日那天我和几个朋友去第五大道上的一家酒吧庆祝,一个写着我名字的蛋糕摆在桌子上应景,酒吧的老板拿着一支红酒走过来问我们今天是谁的生日。我说是我的生日,他把红酒递给我,说这瓶他请客。我请他坐下喝一杯,他说忙完了在过来。
酒至半酣,他拿着一瓶杰克丹过来了,很随意地往那里一坐,不怎么说话,只是不停地招呼我们喝酒,眼睛毫无目的地盯着蛋糕。忽然他问我:”你就是XX?经常在报纸上发表文章的那个?”我说是。他哦了一声不再说话,直觉告诉我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,额头上几道纵横交错的疤痕在酒精的刺激下显得格外触目惊心。
他说他叫凯歌,今天也是他的生日。这是一个巧合,更加巧合的是,他最爱的女人(或者女孩)呼呼,也是今天的生日。他希望我可以把他的故事写出来,因为他希望呼呼有一天可以看到,他希望她能知道,无论时间如何变迁,无论发生什么事,她都是他身上那根最痛的肋骨。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有机会有资格对她说出这些。
爱的最高境界,是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放弃。
“这是我QQ签名里的一句话。”凯歌吸了一口烟说。
一场不伦之恋让我有了心已死的感觉
“和萍有那种关系是我没想到的。”凯歌神经质地摸了摸自己的额头说。
萍是我的表舅妈,辈分虽然大,却只比我大八岁而已。那时我刚从大学毕业,正巧我在台湾的表舅来内地投资开娱乐城,我就顺理成章地成了总经理助理。而总经理就是比表舅小25岁的萍。
表舅经常不在家,我想萍一个人不容易,所以没事就去帮她干点活。一来二去的,辈分忽略了,没有外人的时候,我们都称呼名字。
“也说不清楚当时是一种什么感觉,只是觉得她身上特别好闻,总想呆在她身边闻她身上的味道。”凯歌把杯子拿到嘴边,却没有喝,盯着琥珀色的液体,然后突然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说。”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小男孩都有这种情节。就是喜欢年纪比自己大的成熟女人。我看现在挺流行‘姐弟恋’什么的,说的是不是这种心态?”
“我们发生关系了。”他停顿了一下说。
“她是我的第一个女人。”他补充说。
“男人的第一次其实像女人一样珍贵,我到现在还能把我那个笨样记得清清楚楚。以前我也到同学家看过黄色录像带什么的,可真做起来,还是萍帮的忙。说实话,我真挺不好意思的。”凯歌的脸当真红了一下,一闪即逝。
和萍在一起的时候,我没想过将来,只是偶尔觉得有点对不起表舅。表舅来的时候,我是他的好外甥好职员,给他拎包开车。可是有一天,当我透过反光镜看见表舅亲萍,把手伸进她的衣服里时,我竟然涌上一股无明火!我猛地来了一个急刹车,表舅的头磕在椅背上,我看到了萍的眼睛。
“你知道她的眼睛里写着什么吗?”凯歌恨恨地问道,任何人都可以把那种眼神理解为愤怒。”她怪我‘不懂事’,她怪我不配合她,她觉得我已经‘人财两得’了就不应该嫉妒,她要我和她一起演好这场戏!她已经给我选好了位置----我是她的‘小白脸’!”
凯歌把杯中酒一饮而进,杯子重重地放在桌子上。接下来的是属于凯歌一个人的沉默,一种压抑的耻辱,然后,他的声音变得平静了-----
是的,我承认,在物质方面萍已经给了我很多了,和我的同学比起来不知强多少倍!可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,没有任何成就感。除了在聚会完了买单的那一刹那,我才知道有钱确实是一件不错的事,其余时间,我永远都觉得比别人矮一头。别人都是拉着女朋友的手,而我呢?我永远都要站在萍的身后,走到哪里都要牢记她是我的老板!一个男人如果活在一个女人的阴影之下,那他还有什么准眼可谈?他还算是个男人吗?
我跟萍摊牌了,要么她离婚和我结婚,要么我们就分开,从此过正常人的生活。那时我27岁了,家里给我介绍的女朋友都被我以各种理由拒绝了,我不想让萍不高兴,可她却从不为我想,不想想我这种当”王八”的滋味有多么不好受。
萍说,你要女朋友我不拦着你。可当我真找到一个女朋友的时候,萍就不高兴,大喊大叫砸东西,见我没有回心转意的意思,她就跪在地上求我。我心软了。
我对家里给介绍的女朋友丽丽说分手,当时我们已经交往两个多月了,有了点感情。丽丽表现得很平静,也没问我为什么,只是对我说:“如果有一天你后悔了,你就来找我。”我当时没往心里去。可我真的没想到,丽丽真的会一直等着我。更没想到,在我发生了那么多事情之后,她还会一如既往地包容我,成为我的妻子。
凯歌和萍在一起“鬼混”了四年,这四年就象一场咿咿呀呀的老唱片,终于等到了播完的那一天。1999年的圣诞节,表舅说好了不回来,结果却突然回来了。他可能是想给萍一个惊喜吧,结果却是有惊无喜。当他推开浴室的门,他看到的是他的妻子正和他的外甥洗鸳鸯浴。
说完,凯歌的脸上浮现的冷笑,一种快意的恶毒。看着他扭曲的伤疤,我希望是我理解错了。
不知道萍用了什么方法,表舅竟然原谅了她,我说不出是一种什么感觉。为了避免尴尬,我主动离开了娱乐城。萍也没有再找我,表面上一切似乎真的结束了。之后我去了一趟香港,买了一部东芝笔记本电脑,没事在家打游戏,偶尔也上上网。有一天我路过娱乐城的时候,发现那里已经换了招牌,一打听,表舅把它卖了,带着萍回了台湾,我才知道这一页真的算是翻过去了。
我想到了丽丽,因为寂寞。但是丽丽很高兴,我几乎没费什么事就把丽丽带回了家,我们同居了。
那是一段淡而又淡的日子,我什么都不做,每天只等着丽丽下班回家做饭。她是个护士,很会照顾人,我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她为我做的一切,没有任何感觉,直到某一天,萍出现在我面前,哭着要和我重修旧好。为了萍,我赶走了丽丽。因为我觉得还是爱萍的,现在她肯回头了,我要给她机会。
萍变了,平时抽烟喝酒的她都戒了,还要我也戒。我怎么着都无所谓的,随她好了,只要她能高兴。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爱萍什么,情还是欲?在那方面,萍确实是一把好手。有关那段时间的回忆,全部都在床上。
也就三个月时间吧,萍忽然消失了,所有的东西都在,只是空气中再也呼吸不到她的气味了。她走了,没有给我任何一个理由。我骑着摩托车失魂落魄地上街,结果和迎面开来的一辆大卡车撞上了。据当时围观的人讲,我只说了一句”我疼”。是肉疼还是心疼?我自己已经不知道了。
我在医院昏迷了整整四天,醒了以后只觉得头疼,再后来,我的脸上就留下了这些疤,一共57针。丽丽一直守在我的身边,我当时就想,我以后再也不能辜负她了。
萍也不是什么都没留下就走了,我的卡上多了30万,我想肯定是她留下的。后来听亲戚们说,表舅的独生子得了急性尿毒症死了,萍很争气,又给他生了一个儿子。我听了心里一惊,偷偷算了一下日子,什么都明白了。难怪萍要我们戒烟戒酒,难怪她会给我留下0万,她是来“借种”的!
“一场莫名其妙的爱情,让我得到了不少,伤疤、钱、难以谋面的儿子、丽丽、一种遭受愚弄心死的感觉。”凯歌的声音漂浮的远远的。“如果这也算爱情的话。”他说。
我们能够伤害的,永远是那个最爱你的人
出院以后,我想干点事了,就和另外两个朋友合伙把一个迪厅盘了下来。为了迪厅开张的事,我每天忙得胡说八道的,闲下来的时候就伤亡聊天。
那时候我的注意力已经从游戏转移到聊天上,打开QQ同时在线的好友能有是几个,不过我还是最喜欢一个和叫“香兰”的女孩聊。刚开始的时候我开玩笑问她是不是姓李。因为张学友有一首歌叫《李香兰》我最喜欢听的。她说她不姓李,但她也喜欢张学友。
虽然没有见过香兰,但我想她一定是那种小巧玲珑型的女孩子。她善解人意,在某些问题上又固执得要命,任性的可爱。我很欣赏她,当然说喜欢也一点不过分。喜欢上一个网友没有什么稀奇的,那时候不是流行这个吗?我只是很奇怪这么好的女孩子怎么会没有男朋友,为什么我每次上线都能看到她?难道她是“恐龙”?
“我头上的伤疤让我觉得‘破相’了,可是你得承认我还是很帅的!甚至这疤有时还会让我显得很有个性。”
说到这里,凯歌忍不住小小地得意起来。我认真地看着他,几近光头的发型、整齐的胡子、漂亮的肌肉、几道疤痕确实给他增加了几分硬汉气质,很像《黑客帝国》里的基诺·里维斯。他似乎是情不自禁地给我摆了一个POSE。我从他的眼睛里读到了一个感觉不舒服的信息---女人,只要是他想要的,他都可以得到。
“所以,我很好色,我觉得自己有权利好色。”凯歌坦白地承认,“所以我不想见香兰,也不想要她的照片,我宁愿自欺欺人,让自己觉得我是在和美女聊天。香兰也是一个识趣的姑娘,她也不提打电话见面的事。我们彼此虽然都知道手机号码,但也仅限于发短信,通知对方自己在上线。另外一个不想见面的原因是,我把自己的事情对香兰说了很多,都是实话,我不想她把我和现实中的凯歌重叠起来。网络是一个比心理医生更好的东西,更多的时候我们需要的只是无负担地倾诉。我信任香兰,因为她属于网络。”
有半个多月没见到丽丽了,而我竟然才发现。我给她单位打电话,他们却告诉我,丽丽早就辞职了。
这个消息让凯歌很意外,我却没从他脸上任何“意外”的申请。也许人都已经学会了对爱自己的人残忍。
一个月后,我见到了丽丽,她瘦了很多。我没有心疼,反而责怪她辞职都不告诉我一声。当然,后来我才知道,那一个月丽丽住院了---她怀孕了,宫外孕。因为是护士,所以发现得早,没有生命危险但是一侧的输卵管切除了。而她另一侧的输卵管因为先天性的不畅通,以后怀孕的机会很小。我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和她领结婚证就是因为我妈不同意,嫌丽丽不能声孩子,她就把户口本藏起来了。《结婚法》不是改了吗?等我再多赚点钱,我就去和丽丽登记,那样谁也管不了我们了。
可是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些,我只是……唉,我也说不清为什么,我就是对丽丽爱不起来。看着她忙里忙外地给我收拾房间,我却觉得心烦。我给香兰发短信告诉她我上网了,十几秒之后,我从丽丽的包里听到了手机的响声。
“我从没想国丽丽会有手机,我对她并不关心。我更没想到丽丽会是香兰,我觉得那是对我的侮辱。这种侮辱,甚至比萍的‘借种’来得还要让我难堪。萍至少还在表面上保留了我的尊严,而丽丽呢?----我看着丽丽手机上我刚发出去的那行字,我觉得我的太阳穴一跳一跳的,我回过头,看见脸色更加苍白的丽丽---我笑了,你能想象吗?我竟然笑了!我晃着手机对丽丽笑了,我说,香兰,你觉得好玩吗?”
你以为是在对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倾吐心声,你以为你的隐私是安全的,你以为你还可以坦然地面对现实,结果却像个傻子一样地拿着一片树叶,以为别人什么都看不见,光着屁股跳摇摆舞!
她什么都知道!她知道我和萍的事,她知道我曾经有多么的傻X,她知道…啊!这些还全他妈的是我告诉她的!我真想大喊几声!我恨她!一个男人最重要的是什么?不是事业,不是性能力,而是他在一个女人面前的尊严!
出乎丽丽的意料,这次我没赶她走。我像一个泼皮无赖,反而变本加厉。反正我在她面前已经没有衣服可穿,那么就索性让她见识一下不穿衣服的丑陋。
“想知道一个混蛋是什么样子吗?坐时间机器回到2000年,看看那时的我,你就知道‘混蛋’当什么讲了。我强迫丽丽天天呆在我身边,我要她看着我上网,每当我成功地钓到一个小姑娘,我都要恶狠狠地问丽丽-----她是不是你表妹啊?”
2000年我的生意很好,买了一辆本田,成了一个标准的成功男人,我对那些小女孩是有魅力的,只要她们肯见我,我就有本事把她们带上床。我甚至当面对丽丽说,今天晚上我要带人回来,你回你妈那儿吧!
“我的无耻是如此赤裸,网络完全成了我滥交的媒介,我为什么要这样?我在报复谁?谁可以给我一个答案?不是有句话嘛:愈快乐愈堕落。我就是那样的。”
凯歌的真诚让人觉得冷,我不是小黑屋的神父,但我却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忏悔。我宁愿相信那是忏悔,对丽丽的忏悔。可惜他认为自己身上最痛的那根肋骨是呼呼,一个从网络中走来的女孩。也许,我不应该用“可惜”。
气氛沉闷得让人想喊叫,凯歌放上了《李香兰》:一夜放纵,告知我难寻你芳踪。回头也是梦,仍似被动,逃避凝望你。却深印脑中…这是为谁唱的?
上帝交还我他曾经拿走的东西
呼呼跳进凯歌的生活是一种必然,但凯歌宁愿相信那是一种缘分。在他孜孜不倦的“聊天室猎艳生涯”中,遇到呼呼应该觉得意外吗?
“‘好玩’是呼呼的口头禅,标准的小女孩用语,什么事在她那里都会变成好玩的。”凯歌的脸上慢慢有了笑意,温柔的、甜蜜的,这是除了冷笑、苦笑之外的柔情。
我很快弄清了她的底细,20岁,身高一米六三,体重46公斤,长得有点像节目主持热闹胡可,在外语学院上学,想在暑假打一份工。我顺水推舟地说可以给她介绍工作,她不相信,老是给我引用她同学的话,什么网上骗子多之类的。我说你可以到我迪厅来,我骗你的话,你扭头就走。我把手机号码打在屏幕上,我相信她这样的小女孩一定会记下来的。
结果?结果当然是我猜错了,我太自以为是了!我甚至自以为是地从不找任何人要电话号码,因为我总是相信她们会主动给我的。
呼呼小心翼翼地问我QQ号码,我说“小心翼翼”一点也不夸张。在她眼里,我俨然是一个“大老板”,因为她问我:“您能把您的QQ号码告诉我吗?”
哈!我差点没笑出声来!她说“您”!她竟然在网上说”您”!老实说,她引起我的兴趣了。
我把号码给了她,等着她来加我,结果她莫名其妙地离开了聊天室,我没等来她。。
我是一个习惯从网络泻欲的人,你骂我是流氓也无所谓。现在哪个男人不这样?但呼呼还是在我这颗玩世不恭的心里占了那么一小角。是的,潜意识里, 我竟盼着她来加我。我后悔就让她那么跑了。有足足俩天的时间,我无时无刻不挂在线上,等着QQ陌生人呼入的小喇叭图标闪烁。也许是我的自大,也许是呼呼让我觉得新鲜,也许是……咳,管它是什么!我又不是心理医生,分析那么多干吗?我只知道,我在等着她。那种等待让我觉得自己可笑,可我一边清醒地骂着自己别玩了一辈子蛇最后让蛇给咬了,一边还要这样情不自禁地“可笑”下去。
大约四五天之后,我收到了呼呼从网上发来的信息,她留言说,您还记得我吗?我是呼呼,上次我那老网吧的机器太破了,突然掉线了,今天我才来。
我点了她的“详细资料”上面写这:你可以很丑,但你必须温柔。我玩味着这句话,想到她告诉我她的同学形容一个人长的丑,用了“酷似车祸现场”,我笑了。
他笑了,他确实笑了,笑得还很羞涩甜蜜,额头上的疤痕也开出花来。
我喜欢和呼呼在网上聊天的日子,我们东一句西一句地闲扯,她讲她的男朋友、她的同学、学校里的老师,她还告诉我她同宿舍的女生晚上出去做“小姐”。
我在电脑这头微微地笑着,我一直是笑着的。我能想象出一个眨巴着大眼睛的女孩,用一副在说天大的秘密的口吻来和我说话,那是天真的、没有掉进现实染缸的表情。萍是风情的,但她事故,太狡猾了。丽丽是温柔的,具备一切贤妻良母的美德,她无所畏惧地刺探我的一切,又包容我的一切,她的爱真挚又难以接受。唯有呼呼,她……怎么说呢?她是个精灵!她总能让我情不自禁地笑出来。我的小精灵!
2001年,迪厅的生意开始走下坡路,我贪玩的心也收敛了许多,每天都趴在网上等呼呼,。我对她的行动简直无所不知,她考试了,她买了一条新裙子,她为了减肥试着一天只吃苹果,她和男朋友吵架了……而我,因为哟“香兰”的前车之鉴,再也不会对什么人谈萍了。
我要补充一点,那就是我和丽丽的关系。在外人眼里,我们已经是一对“老夫老妻”了。除了化名上网和我聊天那次,我几乎挑不出她任何毛病。而且,在外面混惯了的我,知道我有个“妻子”是多么重要,她可以帮我挡掉很多别有目的的女人,而有时,“已婚”的身份甚至更能吸引某些女孩。
呼呼的出现,让我的生活变得格外平静而有规律,我已不由自主地跟上她的节奏,被她的学习、生活时间所支配。有时站在二楼的办公室外,看着舞池里那些女孩疯狂地扭动自己的身体,我就在想,她们哪一个是呼呼呢?
你是我最痛的肋骨
凯歌点燃了白色的Marlboro香烟盒里的最后一支香烟。
“你知道Marlboro是什么意思吗?Man always remember lovely because of romantic only。”不着头脑的一句话后,凯歌把自己深深地埋在了烟雾中。
一天,呼呼突然问我,你的电话号码换了吗?我说没有,她说,那我给你打过去,你方便接吗?我说没问题,随时都可以。但我的双脚却莫名其妙地走到了阳台上,心里忐忑不安地等着手机响起。这是呼呼第一次给我打电话。
呼呼的声音很细,像个小蚊子。她吞吞吐吐地问我晚上有时间吗,她要见我。我当然有时间了,但我不明白在网上认识半年多了,她怎么到今天才要见我,而且还这么突然?
本能告诉我不要问,答案未必就是我想听的,何况我不是一直想见她吗?多少次我要和她通电话要见她,她都像只小兔子一样地避开我,我怎么能够放开这个机会?我们约在她上网的那家网吧见面。呼呼说她穿着一件白色的夹克,坐在19号机器前等我。
我飞快地穿好衣服,还喷了点古龙水。丽丽默不作声地看着我,我想装出一副去迪厅的样子,但是骗不了她。这么多年的聚散离合,她怎么可能不了解我?的表情是麻木的,没有表情。我又“活动”了,我又开始活动了!凯歌还是“狗改不了吃屎”,他还是那么花心!
一路上,丽丽的脸和对呼呼外表的设想轮番占据我的脑海,最终还是呼呼占了上风。我停好了车,尽量让自己的脚步稳当一点,像个快30 的人,可心里那种紧张的感觉,就像第一次和萍发生关系时一样,难言的紧张。网吧里乌烟瘴气的,黑压压坐满了人。我并不急着找呼呼,而是要了一台机器上网。很巧,20号机器空着,我走了过去。
呼呼比我想像的要可爱的多,也要小得多,看上去还像个中学生。她坐在那里,不时地看一眼手表、揉揉鼻子、喝一口面前的鲜橙多,我脑子里突然蹦出来一个形容她那样神情的词----好玩!
我心里踏实了,反而不急着和她打招呼,而是坐下来上网,用眼角的余光观察她。她看到QQ上我的头像亮了,先是一愣,接着噼里啪啦地打出一行字----你这个死人在哪儿呢?我不忍心再逗她,告诉她我就在她旁边。她嗖地一下抬起头,眼睛漫无目的地搜索了一圈,然后落在我脸上。她又愣了,然后慢慢地浮起一个微笑,是嘴角微微牵动的一种笑,胸有成竹的样子。
“你长得还真是够车祸现场的啊!”她发过来信息说。
在网吧里我们一直没有说话,相隔不到半米的距离。却一直用QQ聊天,商量一会儿去哪儿。她快活得像只小麻雀,让我觉得自己对她来讲,真的很重要。我决定在一秒钟之内爱上她。
晚上,我带着呼呼去了我的迪厅,看到里面的服务员对我毕恭毕敬的样子,呼呼难以置信地问我:“你真是这里的老板啊?”我捏着她的小手,有种很夸张的满足感。
只有俩个人的KTV隔音效果很好,把外面吵闹的音乐挡在门外 。我问呼呼为什么今天突然响起和我见面来了?她说想见就见了。我拉着她的手,她没有缩回去。我亲她的手,她没有拒绝。我凑到她的唇边,她显得有些紧张,但没有躲开。我克制不住自己,我说:“呼呼,我要你,现在就要你。”她半推半就地接受了。至此,我们见面还不到两个小时。
一切都发生得那么快,我从来没有这样轻易“得手”过,这幸福来得太不真切了。
穿好了衣服,我也想好了“将来”,我决定在呼呼学校附近租一套房子和她同居。毫无疑问,我喜欢她,她肯定是喜欢我的,否则我们不可能这么快就这样了。我相信她一定会同意我这个决定的,我可以供给她生活中所需的一切,她所要做的,仅仅是让我在她不上课的时候看到她。
我把我的想法对呼呼说了,她不说“是”,也不说“不”。我问她有什么麻烦吗?她结结巴巴地问,能不能先借给她一千块钱。说完,她的头几乎垂到了肚皮上,我不知道是自己碰上 一个雏妓,还是她真有什么难处。
我给了,没问她为什么。无论因为什么。无论因为什么,我都应该给她不是吗?但在心里,我希望她不是那种利用网络来卖什么的人。
我忽然觉得一切都索然无味,我要送呼呼回家,看她那不自然的表情,我决定不强人所难。她越是对我强调她会还钱给我,我就越烦躁。我真想对她说,她要的其实不多,陪我聊了这么久,还陪我上床,开价一千真的不高。
丽丽没想到我不到11点就回家了,这么多年,她已经学会了对我的事不问 。我拉着她的手坐到沙发上,想着这不可思议的一切,睡着了。
之后的一个月,呼呼人间蒸发了。这是我意料之中,又不愿意相信的事实。好在快过年了,迪厅的生意比平时要好些,我忙起来的时候也就很少想到呼呼了。腊月二十八这一天,呼呼突然给我打电话了,兴高采烈地约我在麦当劳见面。她那欢快的声音让我明白,她的“消失”并不是因为她的“欺骗”,他的出现是因为她有钱还给我了。
呼呼还是那样,没什么变化,漂亮的小嘴上涂了一种亮晶晶的唇膏。她把一个信封递给我,要我数一数。我说不用了,她坚持,我只好数一数还多了一百块。我把钱递给呼呼。她吸着奶昔大方地说:“那是我给你的利息。”我看着她,只想冲过去,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。
那天下午,我们去酒店开了房间。呼呼趴在我身上,数着我的肋骨,问我:“你怎么一根都没少啊?不是说,拿了亚当的一根肋骨做成夏娃吗?”
“那是因为你已经在我身边了----这是我能想到的最肉麻的话。”
那应该是属于凯歌的最幸福的回忆,他的脸被昏黄的灯光涂上了一层暖暖的玫瑰色,烟盒被他捏在指间轻飘飘地旋转着,像一只飞舞的白色蝴蝶。
呼呼整个寒假都在打工,白天她是超市促销员,晚上她在酒吧里促销啤酒。我劝她歇一歇,我的钱虽然不多,可养活她还是够的。她坚持,说这也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话----只有经济独立,才能换来人格尊严。有时,我接呼呼下班,她坐在车里说不了两句话就睡着了,我瞥一眼她那疲惫的样子,有说不出的心疼。那时侯,我通常会把车停在路边,不熄火,开足暖风,静静地和呼呼一起等待天亮。
我知道,我是爱上呼呼了,所以我迫不及待地和丽丽分手。我天真地想用自己的自由,去换取和呼呼的天长地久。丽丽说,凯歌,我看出来了,这次你是真的喜欢上那个女孩了。能遇到一个自己真心去爱的人不容易,你好好珍惜把。
我原来以为悔恨复杂的事情,就被丽丽那么几句话解决了。我分不清心里的感觉究竟是轻松还是失落。打量着没有了丽丽的房间,我迫切地想要呼呼来填满它。但是,呼呼从她上班的地方消失了。
我还没有说”生日快乐”
“你知道找不到一个人的那种感觉吗?”凯歌无奈地望着远方,轻轻地问道,“急得直想撞墙!这话绝对一点都不夸张。”
呼呼就那么消失得无影无踪,哪里都找不到她,QQ上的头像永远是黑着的。世界上在没有像我那么傻的人了,每天盯着电脑,对着聊天室那些陌生的人,一遍一遍地重复着:呼呼,你在哪里?
2001年,迪厅的生意急转直下,我出让了我那一分股权,把车卖了,准备干点别的。丽丽再次回到我身边,我们真的开始踏踏实实地过日子了。这一年,我整整30岁,没有掉头发,没有发胖,没有雄心壮志,也没有爱恨情愁。我的生活就是一大盆刷锅水,等着被倒掉的那一天。
我的生日快到了,我跟丽丽商量,不管我妈什么态度,我们先把婚礼办了,结婚证以后再补。丽丽挺高兴的,就把婚礼定在我生日那一天,图个双喜临门。
结婚的那一天,我和几个哥们儿去酒吧喝酒,庆祝我所谓是“最后的单身生活”。我们 刚坐定,一个穿黄衣服的促销小姐就过来问我们:“先生,喝点什么?喝我们的XX啤酒吧!买五赠一。”我觉得声音很熟,回过头来一看,天,竟是我的呼呼!
看到对方,我们彼此都愣了,我朋友后来对我说,我那时都快把眼珠子瞪出来了。短暂的几秒钟之后,呼呼想到的是逃跑,我想到的是拉住她,再也不让她从我的视线里消失!至少,她欠我一个解释!
“我说话是不是越来越快了?我说话还清楚吗?不过,我知道我还没喝醉。你知道----”凯歌打了一个酒嗝,这可能和他兑了过多的苏打水有关,“刚说到哪儿了?哦,对,呼呼!她结婚了!”
呼呼以那种方式找我借钱,是为了她的男朋友;她拼命地打工赚钱,也是为了她的男朋友!哦,不,是她的丈夫!
“你知道吗?”凯歌戳着自己的心口说,“我这里疼!我这里真疼!我那么疼那么爱的一个女人,竟然为了一个……我不想再说下去了。”
凯歌的伤疤更红了,眼睛里有荧光闪闪的东西。如果我问他是不是哭了,他一定会说是烟熏的。那么,我就不问了,我知道他是真的在疼。
我对呼呼说,你在这里等我,你一定要等我!明天就是我们的生日了,说什么我们也要一起过一个生日,我们还没在一起过过生日呢!
我丢下呼呼就往外跑,开着我那辆破夏利飞奔在马路上。银行全关门了,用卡一次只能从一台提款机里取两千块钱,我换了五个银行才凑足一万块钱。我没有别的想法,我只是,只是……怎么说呢?想送给呼呼一份生日礼物吧,我想,她那个丈夫一定不能给她什么。
是啊,我回去的时候,呼呼不见了,呼呼消失了,呼呼干脆从那里辞职了!……我知道该做些什么了,规规矩矩地和丽丽生活在一起,在这个我认为离呼呼最近的地方开一间酒吧,幻想一天推开门的就是她。否则,我还能做些什么呢?一个当医生的同学告诉我,人最疼的那根肋骨是从上往下数的第12根。我让他摸给我看,可他找不到,让我有空去拍张片子。我想,我一定是在什么时候把它弄丢了。
“爱的最高境界,是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放弃。这话没错!绝对没错!”
凯歌趴在桌子上喃喃自语,逐渐睡去。推开酒吧的门,清洁工已经开始打扫街道了。我看不到太阳,但是天已经渐渐变亮。我们都有明天,都还有一个明天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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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财富人生的节目,主体是关于80后的亿万富翁.李想、茅侃侃是其中的代表人物.
李想自画:他们没有读过大学,不过他们一直强调在他们创业的日子里,也是不断地学习着的.听了别人的故事,自己不禁惭愧,是否在大学里做了有意义的思考和能够提升自己能力的锻炼呢?千百个扪心自问,我到底有多少青春!
就快找工作了,不管找到的是什么样的,我都要努力地挣钱啊,虽然我的专业很累,不过认命吧,我上辈子的缺德事做的应该不少,哎!~~刚才跟朋友吵了一架,没心情写了
.茅侃侃自画像:
我也想画一幅,应该都心酸的泪吧?










